新加坡留学网讯:新加坡一家运输公司在招聘广告上注明,只要聘请男性员工。该公司在新加坡劳资政公平雇佣联盟介入后,意识到搬运能力与性别无关,因此将可能构成“性别歧视”的字眼从广告中删除。
新加坡女性占了本地劳动队伍的一半,但是有关职场上女性遭歧视的投诉,仍时有所闻。
不过,可能受到“歧视”的不单只是女性。新加坡劳资政公平雇佣联盟(Tripartite Alliance for Fair Employment Practices,简称TAFEP)在受询时透露,男性也可能是遭歧视的对象。在招聘广告中使用“只限男性∕女性”字眼、与雇员性别有关的案例,占了TAFEP每年处理个案的八分之一。
TAFEP没有根据这些投诉个案划分为男性或女性歧视个案。但是,由于女性往往被视为承担比男性更大的家庭负担、又享有长达四个月的有薪产假,因此她们在职场上是否遭到歧视的问题较受到关注。
过去几年,新加坡人力部接到关于怀孕与生产福利的投诉增加。投诉个案从2007年的72起增加到2008年的95起,2009年的投诉甚至高达147起,2011年的投诉个案共112起。
TAFEP的最新数据显示,因为有关怀孕生产的歧视投诉非常少,平均每年不到10起,多数与招聘行为或表现评估有关。
例如,一名即将加入一家跨国企业任工程师的女子,发现怀孕之后,马上通知职业介绍所,岂料新雇主通过介绍所取消了她的工作,给她一个月薪水补偿,以示“好意”。公司在TAFEP介入时,声称是因为公司重组,无法履行承诺聘请她。不过,公司后来听从TAFEP的建议,恢复承诺聘请了她。
在另一起个案中,财务顾问美美(非本名)为了照顾家庭和迎接幼子到来,向公司申请了长假。一年后,公司突然解雇她,原因是她的表现不达标,而且没有参加培训,显示她对工作缺乏责任感。这让美美非常无奈,因为身为财务顾问,她的部分收入是分期付给。如果接受解雇,除了表示她将失去工作,也意味她将失去一笔收入。
美美向TAFEP求助后,再与公司协商,找出互惠互利的解决安排。她的雇主在了解她的情况后,决定给予她宽限期,完成所需的培训。
雇主若想要吸引人才须改变观念
TAFEP总经理冯福民提醒雇主,想要吸引人才,就得改变观念,不要让雇员性别或家庭状况影响他们如何看待员工。
他说:“一些年轻母妈妈在工作上,只需要多一点伸缩性,就能兼顾家庭与事业。”
育有一名8岁女儿的林茗臻(35岁,企业发展执行员)说,几年前计划换工作时,会担心因为已为人母而在未来雇主面前“扣分”,因此,除非对方问起,她不会主动告诉对方自己有孩子。
她说:“不过,感觉上这一两年,雇主更能接受已婚、当了妈妈的女职员。所以我在面试时,有时也不介意提起我的家人和女儿。”
也有一些女性选择“忘记”雇主的歧视性要求。曾经到一家公关公司面试的丽丽(非本名,29岁)时,雇主提出一年内不准怀孕的要求。
丽丽说:“那时候我刚结婚,虽然没有马上生育的打算,但是这样的要求让人难以接受。由于很快就有另一家公司表示有意聘请我,自己也没有损失什么,所以也没想投诉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