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留学网讯:从5月1日起,雇主必须为符合资格的员工提供以下假日和福利让他们申请,这包括:每年两天育儿事假、四周领养事假、一周父亲陪产假,以及一周父母共用产假。配合今年初宣布的一系列结婚生育配套措施,政府已修改相关法令,规定雇主从5月1日开始,为育有孩子的员工提供更亲家庭的工作环境。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发文告说,从5月1日起,雇主必须为符合资格的员工提供以下假日和福利让他们申请,这包括:每年两天育儿事假、四周领养事假、一周父亲陪产假,以及一周父母共用产假。这些有薪假日将由政府资助,自雇人士也可从上述假期计划中受惠。值得注意的是,打算申请父亲陪产假和父母共用产假的员工,其子女的预产期或出生日期必须落在5月1日或之后。
按照原有的生育配套假日架构,只有七岁以下子女的父母可享有六天育儿事假,由政府和雇主共同分担。新措施落实后,育有七岁至12岁子女的父母,可每年享有两天育儿事假。员工可拿领养事假。另外,政府原本仅为那些自愿批准四周领养事假的雇主提供补贴,但法令修改后,雇主如今必须依法为员工提供领养事假。父亲不只从今年起首次享有法定的陪产假,母亲也可从四个月产假中,转让一星期产假给父亲。同样女雇员要是在怀孕期间遭到不合理裁退或解雇,雇主必须为她们提供应得的生产福利。
另一方面,原本不符合申请产假资格的女性,包括从事合约和自由性质工作者,只要在过去一年里工作至少90天,即可享有由政府支付的产假福利(Government-Paid Maternity Benefit)。她们的子女必须是新加坡公民,并在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出世。政府是在今年1月出台第四轮鼓励结婚生育配套,每年拨款20亿元,从申购组屋、受孕补助、婴儿花红和保健补助金、平衡工作与家庭责任、鼓励父母分担养育责任五个方面,为新加坡人在成家和生育方面提供支持,希望把我国生育率从目前的1.2提升至1.5。公共服务领域已从今年1月1日起延长育儿事假、给予男雇员陪产假以及父母共用产假,比政府宣布的正式生效日期更早。即将在9月迎来家中第二个宝宝的林文骏(31岁,工程师)对父亲陪产假表示欢迎。他受访说,陪产假的推出让他无需动用年假,即可陪伴妻子生产,这让他有多余的假期以备不时之需。雇主和自雇人士可向当局提交上述假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