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留学网讯:原本应该为回教慈善遗产把关,一名老信托人却失信17万余元的善款。
虽然老信托人阿布峇卡(73岁)否认所指,在为期七个星期的审讯中,坚称获得回教堂代表的同意才挪用善款,但该代表否认老信托人的说法,成为案件的关键。
张荣光法官上个月12日裁决老信托人有罪,昨天判老信托人坐牢33个月。
老信托人是在2010年6月被控四项失信控状,原本在去年1月认罪,但过后却在案件下判前改变初衷,决定抗辩,案件拖了三年。
法官下判时说,在多年前立下遗嘱的赛义德胡德让许多包括远在也门的人受益,而老信托人阿布峇卡则负责打理赛义德胡德在本地的慈善遗产,并把钱寄到也门去。
失信17万余元
只归还4万多元
由于老信托人年事渐高,他在2005年6月决定卸下信托人的职务,把赛义德胡德慈善遗产交给新加坡回教理事会(MUIS,简称回理会)管理,怎料回教理事会揭发他失信四笔总计17万6472元的款项。当时,老信托人坦承这笔钱是他挪用的,但他强调有意归还。
老信托人在法官面前也说这笔款项是他拿的,但他坚称是在获得也门Al-Raudah回教堂的代表阿莫阿拉维的同意才这么做。老信托人也在庭上供称,由于这笔钱不是他的,所以他有意全数归还,但至今为止,他只偿还了4万5500元。
法官最后以阿莫阿拉维的供词裁决老信托人有罪。阿莫阿拉维是控方证人,他在庭上否认允许阿布峇卡挪用任何款项,当时他供称,当一个东西非他所有,他根本没资格允许别人使用。
涉及这起失信案的公益基金是赛义德胡德于1931年8月立下遗嘱所设,他当时嘱咐要把四个位于如切一带的房地产立为回教慈善遗产,这四份产业的租金则作为也门Al-Raudah回教堂的日常维修费。赛义德胡德于1934年11月过世,公益基金直到1965年10月,都由数名信托人管理。后来却转由老信托人与父亲管理,当父亲于1967年过世后,老信托人变成的信托人。
阿布峇卡在2004年1月至2007年3月所失信的17万余元款项,原本应纳入回教公益基金(Wakaf)。
Wakaf是回教徒通过遗嘱,或受回教法令承认的施行回教法法令,把房地产捐作宗教或慈善用途的公益基金。回教徒相信,一旦设立Wakaf,房地产的拥有权将转给他们信奉的阿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