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丰富的经商履历或管理经验或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工作履历不低于五年的中高收入人士。
全球商业投资计划
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签发机构:
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EDB)–新加坡经济发展局
全球商业投资计划(GIP)是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辖下的联系新加坡部门所策划管理。联系新加坡部门主要与企业主和企业家建立联系,协助他们在新加坡进行投资与拓展业务。
-投资方案
方案 A: 投资不少于新币两百五十万元建立新的商业实体或扩大现有的业务营运。
方案 B: 投资不少于新币两百五十万元于新加坡企业的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基金。
方案 C: 投资不少于新币两百五十万元于一家新成立于新加坡的或现有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该办公室必须管理不少于新币两亿元的资产。
-合适人群
(1)资深企业主
(2)下一代企业主
(3)快速增长企业创始人
(4)家族理财办公室负责人
2、投资方案评估标准
方案A投资不少于新币两百五十万元建立新的商业实体或扩大现有的业务营运。
方案A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五年商业或投资计划书。其内容须依据申请书表格B中所列出的项目,包括预计就业人数、年度商业经费支出以及相关财务数据。评估范围将包括该计划书的可行性、您在该公司的职责范围、其公司的商务活动以及相应所创造的本地就业机会。以及
您必须持有该公司至少30%的股权并且是该公司管理层的一员(例如:高管、董事会);以及
该公司必须属于附录B行业列表中至少一项商业领域。
方案B|投资不少于新币两百五十万元于主要投资新加坡企业的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基
金。
方案B评估范围将包括五年内商业计划的可行性、您在该公司的职责范围、其公司的商务活动、相应所创造的本地就业机会以及年度商业经费支出等。
方案C|投资不少于新币两百五十万元于一家成立于新加坡的新或现有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该办公室必须管理不少于新币两亿元的资产。
方案C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五年商业计划书。其内容须依据申请书表格B中所列出的项目,包括相应的预计就业人数,以及年度财务预测。该计划书必须注明您在单一家族理财室中的职能以及资产配置及投资策略,包括资产类别、投资行业和地理区域等。
若要投资基金,按照2019年8月的评级机制,共有2只基金被认证为“首选提供者”,有资格参与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
通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批准的基金需要在首次批准后的集资期间进行持续审核,以再次确认其已获得的评级,并且确保其符合新加坡经济发展局的相关要求。
最新的审核评级已于2019年10月完成。所述2只基金以其经理人名字的首字母为序在下表列出:
基金经理人
JV GIP SPV 1 Pte Ltd
Phillip Private Equity Pte Ltd
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基金
Jungle Leaders I Pte Ltd
Phillip Ventures Enterprise Fund 6 Ltd
辉立企业创业基金6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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